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中的户籍证明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自国家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后,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已取消,所有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时,并非要求提供所谓“户籍性质证明”,而是根据实际落户地址类型,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信息页或相关凭证。
如果你的户口簿上登记为“家庭户”,只需提供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即可。对于随迁家属,材料准备需依据其当前户籍状态和身份关系如实提交,不存在因原户口性质限制人才引进资格的情况——人才认定核心在于岗位、单位资质、社保基数及个人能力,而非历史户口类别。

根据现行政策,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础申请材料
1、《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系统填报后生成,含申请报告、申请人承诺与授权,申请报告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离异:离婚证盖章页、信息页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再婚:需同时提供前段婚姻解除证明及现婚姻证明;
-丧偶:提供配偶户口注销页等证明材料。
二、本市落户地址证明
三、个人能力与资格证明材料
此类材料用于证明申请人符合人才引进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
1、学历学位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电子认证报告;
2、职称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
3、奖项荣誉类: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政府表彰证书、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
4、人才计划类: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批复、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证明;
5、职业资格类: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6、创新创业类:经市场验证的显著业绩证明、风险投资规模证明、企业科技或技能人才市场价值评估材料等。
四、随调随迁材料
1、配偶随调: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页、由具备档案管理资质单位出具的《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配偶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承诺与授权书;
2、配偶随迁(无业或退休):除身份及户口材料外,还需提供退休证或失业登记凭证;
3、子女随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页,年满16周岁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另需学籍及在读证明。
很多人误以为户口性质会影响人才引进资格,实际上政策关注的是你是否在上海市重点机构任职、岗位是否匹配、社保基数是否达标、个人资质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不合规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人才引进的完整政策链,协助梳理单位资质、社保记录与岗位描述的一致性,识别潜在风险点,避免因材料理解偏差或准备疏漏影响申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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