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在上海,通过“居转户”路径申请常住户口,是许多长期稳定就业居住的非沪籍人员实现落户的重要方式。根据现行政策,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多个基本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累计满84个月(即7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激励性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由现单位真实聘任;或持有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岗位匹配;
2、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
对于部分高层次人才,政策设有缩短年限或免年限限制的通道。例如,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本市社平工资3倍,且个税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的科技和技能人才,可将居住证及社保年限要求由7年缩短至5年。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并被聘任者,以及获得“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称号的人员,可不受7年持证及参保年限限制,直接申请落户。
关于随迁问题,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至18周岁之间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随主申请人一并办理户口迁移。配偶随调则有更严格限制——仅适用于以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或优秀农民工身份申报的主申请人,且配偶需在本市稳定就业、缴纳社保并持有有效居住证。
申请流程由用人单位发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材料后,向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劳务派遣人员若实际用工单位注册地在外省市,即使工作地点在上海,也不符合居转户申报主体要求。
材料准备方面,“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需提供相应证书及聘任文件。外省市取得的职称或职业资格,部分需经本市复评或认可。社保缴纳必须为正常连续缴费,补缴月份不计入有效年限;个税申报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如遇产假等特殊情形导致零税,可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作为佐证。
户口获批后,若本人名下无房产,可选择落户至直系亲属房产(需产权人同意)、单位集体户(如有),或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整个审批过程中,居住证必须始终保持有效,直至领取《落户通知单》。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目前上海并无“积分落户”政策。即使居住证积分已满120分并持续多年,也不能直接转为户口。积分达标仅可作为居转户的替代条件之一(即“7年居住证7年社保120积分”组合),但不能单独构成落户依据。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自动落户,却忽略了社保连续性、个税匹配、职称真实性、单位资质等环环相扣的要求。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时间核算、社保缴纳记录筛查、职称与岗位匹配度分析、单位申报资质预审等,帮助识别因材料不合规导致的退回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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