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留学人员家属随迁,前提是留学人员本人已符合上海落户的基本条件。
配偶随迁方面,需满足以下要求:结婚时间须在留学人员回国前,且配偶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随迁申请应在留学人员提交落户申请时一并提出;若配偶暂未回国,可在其入境后补办落户手续。回国后登记结婚的配偶,不能按随迁办理,需通过投靠类落户路径申请。
子女随迁的适用范围包括:16周岁以下的子女;16周岁及以上但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也可纳入随迁。若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先在其父(母)原户籍地完成出生登记,再随主申请人一并提出落户申请。留学人员落户完成后才提出子女随迁的,将按投靠类政策处理。对于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应在主申请人首次提交落户申请时同步申报;如子女尚未回国,可在其入境后补办相关手续。
申请随迁需准备以下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2寸证件照一张,子女无需填写);
2、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的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配偶也为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全部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国外出生的,需提供经有资质翻译机构翻译的国外出生证明、中国护照或旅行证、签证及出入境记录);16周岁及以上且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还需提供有效学籍证明;
3、配偶在本市就业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均需加盖公章);如原在外省市工作,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或离职证明;
4、如放弃随迁,需提交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5、其他根据审核要求可能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很多家庭在办理随迁时容易忽略时间节点和材料细节——比如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无法随迁、子女出生登记未及时办理、或国外出生证明缺少合规翻译件。这些看似微小的疏漏,往往会导致整个申请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梳理随迁条件与材料清单,基于你的家庭实际情况,判断配偶和子女是否符合当前政策下的随迁范围,协助识别常见材料风险点,避免因流程理解偏差影响整体落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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