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留学生落户上海前,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这项认证是材料链条中的关键一环,直接影响后续落户环节对学习经历与文凭效力的核验。
认证过程全程线上办理,所有材料均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电子版。申请人无需寄送任何纸质原件,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上传前应确认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反映原件内容,避免因扫描质量影响评估进度或结果。
认证对象与文凭要求
需认证的应为国(境)外高校颁发的正式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若证书为非中文语言,通常需上传源语言版本;如为双语版本,源语言页为必传项。正反面均有信息的证书,须同时提供正反面扫描件。如证书遗失,应优先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若无法补发,则需提交院校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证书副本及《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并同步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1)“证明信”类材料因核查难度较高,可能导致认证周期延长或评估不通过。
(2)持“证明信”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正式文凭证书获得的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3)认证完成后,不再受理将认证对象由“证明信”替换为文凭证书的复核申请。
身份与行程佐证材料
需上传在国(境)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含首页及签证/居留签注页)或港澳台通行证(含首页及签注页)。若文凭颁发时间距今已满十年,还需补充提供学习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员若境外学习时长不足六个月,则仅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无需提供护照或通行证。
辅助性核验材料
为支撑专业背景、学习真实性及学制合规性判断,建议统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存在多国或多校就读、颁证院校与就读地不一致等情况时,成绩单为必需材料。部分国家因教育制度特殊,还可能需要额外补充材料,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其他临时通知需补充的材料,也应按要求及时回传。
问:认证材料上传格式和大小有无具体限制?
答:文凭证书类材料需为pdf格式且单个文件不超过五兆;护照、通行证及成绩单等辅助材料为jpg格式,每张图片不超过一兆。
问:认证过程中被要求补材料,是否会影响落户整体进度?
答:认证是落户前置环节之一,补材料会延迟认证完成时间,进而影响后续落户申报节奏。建议首次提交前就围绕材料一致性、主体匹配性与时间线衔接性做好自查。
完成认证后,需重点核对认证书上的个人信息、院校名称、专业、学位类型及学习起止时间是否与实际一致。这些信息将在落户审核中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个税缴纳情况等交叉印证,构成材料链条的核心闭环。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