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海归硕士落户上海,是否只要拥有境外硕士学位就能申请?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学历学位背景必须符合上海市对留学生落户的明确要求,不同学习路径、院校层次和学习时长都会影响资格认定。
一、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学历学位组合,可纳入留学生落户政策适用范围: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且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若为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项目,累计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2、满足以下三种路径之一:
(1)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
(2)在国内非“双一流”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3)直接在国(境)外高校连续完成学士与硕士学位学习。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4、已在国内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担任访问学者等满1年。
5、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需特别注意的是,第2、3项所指的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包括国内大专起点升本科、HND(高等教育文凭)、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项目及转学分形式获得的学位。此类情况下,本科阶段累计境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不少于半年。若为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对于第5项,若国(境)外学士学位为最高学历,则同样排除上述受限类型,且本科阶段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若最高学位为硕士,则其前置学士学位不受此限,但硕士阶段仍需满足不少于半年的境外学习时间。
若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曾在境内校区或分校就读,境外学习时间与所获学分原则上应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若通过暑期等非学历教育在国内修读学分,则境外获得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关于院校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最新公布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通常参考TimesHigherEducation、U.S.News、QS、软科等四大世界大学排名前500的高校,最终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布的名单为准。留学人员所获学位的颁发院校,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名称为准。
很多留学生以为只要有海外硕士学位就能落户,却忽略了学习时长、合作办学性质、院校是否在认可范围内等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不符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留学生落户的学历认定逻辑与审核要点,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当前学历背景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帮助识别因学习路径特殊、院校排名变动或认证信息偏差带来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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