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在上海申请居转户时,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主要取决于你的工作经历是否连续、单位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你在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缴纳社保的7年期间始终在同一单位工作,没有更换过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额外提供离职证明。
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中,离职证明将成为必要材料:
一、来沪前在外地工作的最后一份工作
二、在上海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
三、个人填写的工作履历与人才中心核查结果不一致
四、个人填写的工作履历与人事档案记录存在出入
离职证明应由原用人单位出具,内容需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应与劳动合同保持一致,也是审核中重点核对的内容。
为确保材料有效,建议离职证明加盖公司全称的公章,而非人事专用章。公章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也更符合人才中心的材料规范要求。
还需注意几点细节:
特别提醒:
居转户对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要求极高。离职证明虽看似简单,却常因单位名称、时间衔接、盖章类型等问题成为退回原因。务必确保其内容与居住证登记信息、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申报单位完全匹配。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缴满社保就能顺利申请,却忽略了工作履历的连贯性和证明材料的合规性。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工作经历是否满足居转户的材料链要求,协助识别因离职证明缺失、盖章不符或时间断层带来的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证近7年,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是否满足居转户的社保与职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