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非关联企业,且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的特定条件,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对于“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其认定依据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及人才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获批后将获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并凭该通知书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等材料,办理后续迁移落户手续。
很多人关注自己是否属于政策覆盖的特殊人才类型,比如技术转移领域的核心贡献者。这类路径对业绩成果有明确量化要求,不仅要看交易总额,还涉及合作方数量、合同履行率及个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此类人才引进通道的完整政策链,协助梳理技术合同合规性、单位资质匹配度及申报材料逻辑一致性,帮助识别因数据口径不符或证明材料缺失导致的潜在退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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