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申请积分时需满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基础条件。这里有个细节容易忽略:若单位注册地在上海但派遣至外省市工作,这种情况不符合申请要求。
经济师职称的加分,依据的是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水平”指标。该指标最高可积 140 分。具体分值按职称等级和职业资格等级划分,每一档对应不同分数。
中级经济师可积 100 分。积分时要求持证人的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且最近 1 年累计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高级职称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可积 140 分。其他等级,如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 60 分,四级积 30 分,五级积 15 分。
从分值结构看,职称等级直接决定积分上限,中级到高级之间相差 40 分。对于通过经济师职称积分的申请人,社保基数是否达标是审核时的关键环节,这一点在材料准备时需要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