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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投靠落户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办理投靠类上海落户,需准备齐全且真实的证明材料。以下是政策明确要求的核心材料内容:

一、基础申请表与身份证明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可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或通过公安门户网站下载填写。
2、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二、落户地址权属与同意证明
入户地须提供有效的房屋权证,包括以下任一凭证:《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法律认可的其他产权证明(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若申请人非房屋权利人、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还需提交《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特殊情况包括:
1、原权利人已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新权利人未确定的,需全体继承人书面同意;
2、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缺失的,需户内全体户籍人员书面同意;
3、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附有效监护关系凭证(如法院宣告文书、监护公证书等)。
三、婚姻与亲属关系证明
1、婚姻状况材料:包括《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再婚者需补充《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再婚者需提供前配偶户口注销证明。
2、随迁子女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若出生在外省市,还需母亲产前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无法提供或材料存疑的,须进行亲子鉴定。
3、生育情况证明:如独生子女证、准予再生育凭证,或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合规认定证明。
四、其他必要凭证
1、被投靠人需出具书面同意接受意见。
2、入户地房屋权利人、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如非农业户口,需提供户籍地出具的无业证明(如《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休证明(如退休证、社保养老待遇证明)。
五、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六、材料提交规范与重要提示
(一)所有材料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申请人与受理民警共同签字确认一致性;无法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加盖公章(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二)如发现身份号码错误、重号或存在重户口情况,须先由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处理完毕后再申报。
(三)获批落户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四)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退回原籍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因外省市入沪受年度指标限制,申请结果可能延迟,公安机关将以告知单形式通知轮候安排。
(六)若审核中发现材料矛盾或信息不清,申请人应按要求补充其他证明。
很多人在准备投靠落户材料时,容易忽略房屋权属同意书的细节,或对子女出生证明的补充要求准备不足。更复杂的是,不同家庭结构(如再婚、丧偶、监护关系)对应的材料差异较大,稍有疏漏就可能导致退回补正。凡图咨询十多年专注上海落户政策细节,熟悉各类投靠情形的材料合规要点,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所需文件清单、识别常见材料风险,避免因格式不符或证明缺失耽误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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